摘要:现在没有确切数据。许多调查结果认为,男同性爱者(含男双性恋者)占成年男性的百分率通常是2%—5%,依据这个百分率,我在2002年参考了国家统计局2001年人口统计公报,推算当时中国有男同、双性爱者的中间值约1800万,所以我常常喜欢说他们接近2000万,而女同、双性爱者世界各国来说都是男性的1/2,因此男女累计应该是近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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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

  新生代调查(以下简称调查):我国目前处于婚姻适龄阶段的男同性爱者和女同性爱者人数有多少?

  张北川(以下简称张):现在没有确切数据。许多调查结果认为,男同性爱者(含男双性恋者)占成年男性的百分率通常是2%—5%,依据这个百分率,我在2002年参考了国家统计局2001年人口统计公报,推算当时中国有男同、双性爱者的中间值约1800万,所以我常常喜欢说他们接近2000万,而女同、双性爱者世界各国来说都是男性的1/2,因此男女累计应该是近3000万。但这样还是很难统计在婚龄阶段的人数,因为中国婚龄的概念本身也很模糊,不过我认为这个数据要不要意义不大,比较重要的数字是在我们的调查中,80%以上的人迟早是要进入婚姻。我们的调查主要面向大城市的男同性爱者,半数人受过大学教育。而我国多数人在中小城市,半数人在农村。

  调查:是和异性恋者的婚姻?

  张:对,传统婚姻。关于这个数据,刘达临教授2005年出的书中认为——90%的同性爱者要结婚。这样的婚姻实际上是生事啊。有个丈夫给我来信,他向我求助,说他妻子就喜欢和女孩子玩,他怎么打也改不过来——这是个农村的丈夫。还有一个小伙子被逼婚,在结婚前夜卧轨自杀;一个妻子怀孕9个月,发现丈夫是男同性爱者,精神一下就崩溃了。我手上有很多案例可以证明,性取向不同对婚姻的破坏性相当地强。但同性爱者要结婚又是普遍的,是我们社会文化所要求的。

  调查:这一点我有疑惑,我感觉现在的社会对同性爱者的宽容度蛮高的,而且婚姻方面父母的影响力越来越弱。

  张:美国人、欧洲人、香港华人,都和我说过同样的话:“我们看不懂中国。”他们的意思是看不懂中国的同性爱者的地位怎么样。一次我们在北京开会,当时有个分会场写上同志网站会,有个香港人一看就愣了,说“你们怎么敢在宾馆这么写呢,我们在香港都不敢。”所以他们觉得中国非常开放。可实际上是这样,又不是这样,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们国家有位很优秀的同性爱者和美国、加拿大等媒体谈话时说,对于中国的GAY来说,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我认为这句话很准确。

  调查:为什么是地狱?

  张:中国一般大众没有接受过有关同性爱的科学教诲,大众对于同性爱的基本认识是负面的。从道德层面上认为是流氓、变态,是搞性乱的;另一方面,大众还有一个错误的认识,以为GAY结婚后就好了。有两兄弟,哥哥是GAY,弟弟不是,弟弟一直挺理解哥哥的,过去哥哥在家上GAY网站的时候,弟弟还帮忙望风。但是弟弟结婚以后,就对哥哥说,你结婚吧,你跟女人在一起就会好的!弟弟是大学本科毕业,好像已经很包容理解哥哥了,却依然这么看,说明教育需要水滴石穿,是一个非常长期的教育。

  调查:你认为“地狱”就是指传统文化对他们的压迫?

  张:对。按许多家长的说法是年轻人玩玩没关系,但结婚是必须要结的。可结婚对同性爱者 来说实际上就是地狱。这里面最残忍的一个例子发生在北方某城市,一个男同性爱者结婚了,等到妻子怀孕后,他就再不和妻子发生性关系,因为他本身就对女性没性趣。但是他内心又很愧疚,就在家里用“当牛做马”来补偿妻子,周围邻居都看在眼里,觉得他是个好丈夫。可实际上妻子非常恨他,先去找了情人,丈夫依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来妻子背着他把属于他的私房卖了,然后和情人私奔。私奔当夜,妻子趁他睡着后给他被子上浇上了煤油,男的被严重烧伤。结果公安局来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邻居全部作证说男的很好,女的太没良心了。这件事情是男的的朋友给我讲的,他说他去医院看他朋友的时候,男的哭着说,“我上辈子造什么孽了,让我是这么个人,还结了婚。”这是非常残忍的事情。

  调查:他没有选择不结婚的权力吗?

  张:在我们的社会文化中,什么样的GAY更容易结婚呢?孝顺、传统、善良——他看不下去父母的痛苦。相反叛逆性强的,或者从小离家的,独立性强,可能不会进入传统婚姻。实际上我讲这个事情很简单,不就是爱是自由的问题吗!这里涉及公民权利,一个爱的选择的问题。我们的文化现在逼人结婚,不就像当年梁山泊与祝英台他们的父母来逼他们一样吗?强扭的瓜你以为它甜,其实当事人不是这样认为的。

  调查:那么“天堂”呢?

  张:我曾经碰到一个GAY吧老板,他讲美国旧金山一本同性恋杂志的主编和旧金山的议员来中国旅游,到他的GAY吧一看很惊讶,说“在美国旧金山也没有这么快乐的地方。你们完全是没有限制啊!”实际上某种程度上也确实是这个样子,因为大众不懂,他们对两个男人或者女人在一起并不敏感,由此形成一个空间。虽然不懂,但是大众又有对小众的要求,也就变成了地狱。所以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这是非常经典的评判。拒绝做“桥梁”人

  调查:根据一半天堂一半地狱的描述,中国同性恋者绝大多数会和异性恋者结婚,但是他们依然会有同性伴侣,甚至不少一夜情。我想这个客观存在的现实,对预防艾滋病传播会带来很大的困难吧?

  张:这是肯定的。我们有个专业词叫“桥梁人群”。关于艾滋病传播的桥梁人群有几个:已婚的吸毒者是桥梁(人群),他们可能把艾滋传染给不吸毒的配偶;还有一边是良家妇女,一边丈夫是嫖娼者,丈夫也是桥梁;男同性爱者也是桥梁人群,因为他们普遍要和女性发生性关系,艾滋就有可能从GAY群体里面,借由一个男同性爱者进入家庭。我们国家最早是在1993年出现这样一例被确诊的案例,当时男子艾滋病发作已经到晚期了,他的妻子也被传染。大概是去年或者前年,我的一位朋友参加了一个艾滋病交流活动,有60个感染者去了,其中40多个男性,都是GAY,十几个女性是他们的妻子或者固定的异性伴侣,也被感染了。因为我经常讲桥梁人群这个事情,一个婚内男同性爱者曾批评我,说你为什么就说我们把艾滋传染给妇女,就不说妇女也能把艾滋传染给我们呢?他不了解科学和现象。

  调查:男同性爱者不进入传统婚姻的话,对艾滋传播应该会起一个阻断作用。

  张:所以桥梁人群是我们这种文化对同性爱的态度造成的没有办法的事情。在国外,上个世纪90年代初瑞典有个科研报告,他们也有男同性爱者和一般妇女结婚的,但比例只有3%,男同性爱者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不过仅是10%。在美国两三年前也有个报告,和异性结婚的只有3%。可我们的调查发现,我国的男同性爱者约1/3在婚,他们都和女性性交过,未婚的有2/5和女性性交过,这个比例远远超过了国外。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来:在落后的文化环境中,我们的社会在逼着男同性爱者去尝试和异性建立性关系。

  调查:如果同性婚姻法能够通过,是不是能够大大降低男同性爱者作为艾滋病桥梁人群的风险?

  张: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对于减少多个性伴侣的生活方式,减少艾滋病传播,肯定有积极的作用。西方上个世纪60年代末,美国民权运动兴起,所有的弱势人群都出来了,首先是非裔美国人,然后是妇女,中间也夹杂了各种各样的群体,比如残疾人、学生,也包括同性爱者,然后就进入了70年代的性解放阶段,在这个背景下上,有了艾滋。原来他们也和现在中国的同性爱者差不多,就是快乐是第一位的,其他都不顾忌。曾经一个阶段,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城市里,同性爱者社区艾滋感染率高达40%,每个人都认识艾滋病人,每个人都有朋友去世。艾滋患者大批离世的时候,引起了同性爱者们的反思,人们开始顾忌,就出现了性伴减少,考虑同性婚姻、感情。在西方国家,艾滋病的肆虐推动了同性婚姻的潮流。虽然中国目前还没有走到那一步,可就算中国走到那一步和西方也是不一样的。而且,从短期看,同性婚姻是很难被接受的。在去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一位政协委员、防艾界的高层专家反驳李银河,说同性婚姻对预防艾滋病的传播无效。另外一方面,很多同性爱者认为即使通过,也只是少数人会结婚,因为虽然有法律保障,但社会文化不可能马上就能跟上,他们还是担心被歧视。关于同性婚姻法,我和李银河私下交流过,觉得大概要20年左右,也就是一代人的时间,这代人过去可能就好了。我手边有首都师范大学出的初中生性教育读本,里面就谈到了不要歧视同性恋。随着教育的普及,社会会更宽松起来。互助婚姻是一条路

  调查:如果不能够在短期内通过同性婚姻法,有没有其他渠道来帮助同性爱者尽量避免进入传统婚姻?

  张:在承受不住传统婚姻带来的压力的情况下,不妨先考虑一下互助婚姻。我处理过一个女性的问题,她是在怀孕8个月的时候发现丈夫是同性爱者,因为刺激太大,出现了胎儿窘迫症。在小孩一个多月的时候,丈夫夜不归宿,凌晨5点她抱着小婴儿离家出走。但她慢慢适应了这种生活,丈夫是研究生毕业,开了一间公司,将房产划在她名下,生日那天,丈夫送给她了上万元的白金项链,到最后,把她变成一只飞不动的鸟了。这种婚姻可能是个高物质水平但是低精神生活的婚姻。那么我们现在是希望打破这种怪圈,而互助婚姻是一条路。这就给他们一个不再遭遇家庭压力的壳,是件好事。

  调查:互助婚姻是如何在中国兴起的呢?

  张:具体时间我说不上来,但我见到的最早的互助婚姻应该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后半期,在北京就出现了,一对男、女同性爱者结婚。我印象很深,我问他们会不会有身体接触,他说不行。他们的生活很有意思,女的有时候去找其他拉拉玩,男的作为护驾一起出去。他们打算结婚3年后就离婚。

  调查:互助婚姻这种形式在中国的同性人群中比例有多大?

  张:互助婚姻只能解决很少一部分人的问题,比例非常低,因为寻找对方是非常非常困难的。它和一般的异性恋找伴侣有非常大的相似性,经济、长相、个性、爱好,等等,一样地要挑。其中还有一点,每个人都知道这种婚姻的风险,那么他们就顾虑得很多。而且互助婚姻有些前提条件:彼此受过良好教育,必须生活在大城市,这个城市有男女同性爱者的圈子,互相交往,才有认识的机会。另外,男同性爱者闭女性多。所以,目前看来,互助婚姻只是一道门缝,但我们不应该把这道缝关上,因为它未来毕竟是一条路,给了一些人一条路。

  调查:这种形式婚姻有没有不妥当的地方?比如道德、法律方面?

  张:中国人喜欢讲道德,实际上却又是非常幼稚的,我觉得这里面没有什么违反道德的地方。如果说违反,我们只违反了一种落后的道德——拒绝进入传统婚姻。我在《同性爱》那本书里,专门用了100多页来谈论同性爱与性道德。我列了三种道德:激进主义性道德,现实主义性道德,传统主义性道德。所以道德不是只有一种样,你可能要违反这种道德,才符合那种道德。我觉得互助婚姻没有什么。过去我们习惯于社会来指导每个人的生活,那是错误的。个人有决定权,社会不能管的。至于法律,互助婚姻没有什么违法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张北川,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性健康中心教授,国内致力于艾滋病防治研究的著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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