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男同性恋“老巴黎”
老巴黎至今仍保存着从孩提时代到现在的老照片。 图/尹夕远
老巴黎的老照片。图/尹夕远
原标题:75岁的男同性恋:我等到一切都已不再重要
75岁的男同性恋“老巴黎”回忆,那个年代的中国对“这种人”并不友好。邻居背地里叫他“流氓”、“人妖”,更难听的词也有。母亲死前也没能原谅他。“我想摸摸她的手,结果她把手推开,说,‘我争多大的脸,你给我现多大的眼。’”他眼圈发红、哽咽着说,“母亲哭了,我也哭了。挺难受的,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是这种人。”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是这种人”
每个天气好的周末,75岁的男同志“老巴黎”都会从西单大秤钩胡同出门,坐上22路公共汽车,晃荡将近一个小时到海淀牡丹园公园。那里是北京目前最大的同性恋者聚集地。
这个习惯已经坚持了30多年。
对他而言,去牡丹园逛一圈“就跟回娘家似的”,是件每周不能缺席的事。年轻时走动得还更频繁些,如今腿脚已不那么利落,“上公交车的时候总磕磕碰碰的,原来一蹦就上去,现在扶着咬牙都上不去。”他把裤脚挽起来,指着自己膝盖上的几块淤青告诉《博客天下》。
老巴黎在牡丹园同志圈里算元老,每次去大家都围上来叫他“姥姥”。他喜欢这个称呼:“从小我就觉得,我一定是投错了胎,所以才男儿身、女儿心。跟女孩玩在一起,跳皮筋、织毛衣什么的都行,但心里喜欢的是男孩。”
小学四年级,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住在同一个大院里的男班长,两人一块儿做作业,躺在炕上,老巴黎就亲他抱他。母亲发现了,给了他一顿毒打,他羞得抬不起头来,好几年再也不敢接近男同学。
“也觉得自己挺怪的,是不是怪胎啊?”他说。做了一辈子家庭主妇、老实保守的母亲特别不理解,偶尔忍不住对着他埋怨,我是不是缺了八辈子德,生了你这么个怪东西。
老巴黎的初恋在16岁,对方是中专学校同寝室的男孩老六。班里同学都知道,也不太避讳,就对着他“六嫂、六嫂”地喊。
“感觉是比较纯的,就愿意做他的女人,那种想法。”他说。
母亲死前也没能原谅他。“我想摸摸她的手,结果她把手推开,说,‘我争多大的脸,你给我现多大的眼。’”他眼圈发红、哽咽着说,“母亲哭了,我也哭了。挺难受的,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是这种人。”
那个年代的中国对“这种人”并不友好。邻居背地里叫他“流氓”、“人妖”,更难听的词也有。
他不明白自己哪里出了问题。有人说这是病,却都讲不出具体的词来解释。“当时我们家隔壁住了个妓女,”老巴黎扬了扬下巴示意房间南面一扇被报纸糊起来的暗红木门,“就住在那里头。她什么都懂,直接跟我妈说,你孩子是个‘二胰子’,意思就是半男半女呗。她说,给检查检查,可能是生理上的毛病。”
“流氓”是彼时公众对同性恋的普遍解读。从事同性恋研究工作25年的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教授张北川告诉《博客天下》,“同性恋”作为性教育学术词汇在1925年传入中国,当时的翻译是“同性爱”,传播范围非常窄。人们对同性恋知之甚少,大多数情况下仍引用明清禁断小说中的“断袖”、“分桃”、“鸡奸”来形容这种同性间性行为的关系。
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北京满街贴出了关于男男或女女在东单、西单、牡丹园几个公园偷偷聚会的大字报,老巴黎才知道,他们“这种人”其实有一个更准确的称呼:同性恋。
老巴黎第一次去牡丹园,是同志朋友介绍的。通常在晚上天黑之后,广场边、树荫里窸窸窣窣地聚集起一小堆一小堆的人。在那里区分“自己人”很容易,昏暗的灯光下男人成双成对地在角落坐着,也有还没找到伴的,用眼神四处打量张望。
也没有什么暗号,但轻而易举就能发现同类,“其他人走过去的时候都好好走路,同志满处寻摸,见谁盯谁。遇上了根本不敢说话,就是使眼色,离开那儿。”
这个完全依靠口口相传的聚会点,从起初每天晚上四五十个人,到最火的时候,1989年前后,一晚上能聚集二三百的男同志。
导演张元1995年拍摄的电影《东宫西宫》里也描述了90年代初期,警察在北京同志常聚集的天安门东西两侧公厕蹲点抓人的场景。老巴黎记忆中,警察和同志就像捉迷藏,同志不敢张扬,肩并着肩慢慢走,便衣警察远远地在马路对面悄悄跟着,等待抓“现行”的机会。
“去公园的0比较多(0指男同性恋中扮演女性角色的一方,相应扮演男性角色的一方称为1),大家都姐姐妹妹相称,”老巴黎说,感觉找到了组织,“原来跟小偷似的,偷偷摸摸的,就以为自己是犯罪,现在觉得,还有这么多人呢,不光我一个,慢慢觉得这是一个普遍的人群。”
寒冬
“小时候遭遇‘文革’,经常看大街小巷贴着枪毙人的名单,前面是‘现行反革命’,最后总会有一两个鸡奸犯。”公开支持同性恋的艺术家陈丹青在一次访谈中说道。
那也是许多老一辈人对同性恋的最早记忆。民国后期,鸡奸罪、流氓罪的出现将同性恋活动推到牢狱边缘。
“文革”结束后,随着1979年《刑法》颁布,流氓罪正式确定下来。尽管条款内容未提及同性恋,但部分地方司法部门仍依据原文中“进行其他流氓活动”拘捕同性恋者。
“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样,中国在(同性恋定罪)这方面,是很模糊的现象。”张北川说,“流氓罪是个框,可能在街上、公交车上调戏妇女是流氓罪,那么(男人)不断地和男人乱搞,这也是流氓罪。要是碰见严打的时候,还能进去个一两年。”
老巴黎对“进去个一两年”深有体会:“头一年半,别说吃肉,连个肉皮子都没见过。那生活苦极了,整天是白菜游泳,”他回忆劳改的生活,“这个白菜汤,有两块白菜叶就觉得太幸福了。”
1977年到1986年的9年里,他有3次、共7年时间因为流氓罪接受劳动改造,在北京大兴礼花场扛洋灰。
“一百斤一袋,从这儿抬到咱们刚进胡同门那儿,”他比划了一个表示距离的手势,“下午再给背回来,就这么折腾,强制你劳动。”
初次被调查是因为揭发检举。当时他是北京110中学的语文教师,学校领导特别重视,西城分局还找来了警察,给他办了四五次学习班,一对一训话,逼他承认“流氓”行为。他觉得没凭没据,抗拒了几次,最终还是因为“思想意识差”、“鸡奸嫌疑”被判定强制劳动。
那是老巴黎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同志身份入狱。
和他一起劳改的一百多个“坏分子”中,大概有两三个是同志。“那个时候在警察局,也没人说你是同性恋,就说你是流氓犯罪,冠冕堂皇的。”
1980年出狱后回到学校,他从班主任降到了后勤,每天穿着社工服,在楼道里打扫卫生。他对这种不顾事实凭证的抓捕感到绝望,觉得特别冤得慌。
改革开放后,性在中国逐渐被打开,同性恋迎来自我觉醒、从地下走到地上的时代。在老巴黎身边,那个年代因为同性恋而入狱、丢掉工作甚至自杀的例子并不罕见,被逮捕的地点多半是同志圈内默认的搭讪场所:公共澡堂、公厕和夜晚公园的小树林。
1982年,老巴黎在澡堂里第二次被捕。
他觉得是因为严打,为了凑人数把他凑进去的。“澡堂里对面的小伙子似笑非笑地看我,还老拿脚踹我。我想可能是同志,就跟他凑近乎,没想到他是警察,噌地一下站起来了,大喊了一句‘你表演得够充分的!’”他回忆,“这就是故意的,诱发我犯罪,对不对。”
与两年劳教一起判下的是取消城市户口。学校也不愿接纳他,说,你能自己找工作最好,你上岗我们也跟着倒霉。1986年最后一次从狱中出来以后,他没再回去报到,彻底失去了与学校的联系。
1988年,台湾作家白先勇描写同性恋的小说《孽子》在大陆出版发行,老巴黎从头读到了尾。小说第一章开头写,“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我们没有府,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的国民。”
白先勇笔下,这个“王国”是原始的、隐秘的,没有规则、没有保护,只有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流亡,像极了20世纪80年代老巴黎的生活。在那段日子里,他与异性恋的世界也似隔着一堵厚重的墙,而墙的这一头,是漫长的寒冷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