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可否认,目前的中国同志还要面对很多社会压力,其中最大的压力就是来自于家庭的。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昧着良心欺骗无辜的异性与其结婚,形式婚姻应运而生,并逐渐流行。
作者:Damien Lu(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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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目前的中国同志还要面对很多社会压力,其中最大的压力就是来自于家庭的。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昧着良心欺骗无辜的异性与其结婚,形式婚姻应运而生,并逐渐流行。
形式婚姻,实际上本身还分很多种形式的,相互之间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要谈这个问题,只能一个一个地来分析,我们从易而难来谈吧。下面谈到的各种形式,不能涵盖所有的可能,但基本上具有代表性。
最简单可行的形式婚姻,发生在那些已经向父母出柜,并得到不同程度的接受的同志身上。他们组织形式婚姻,主要是为了给父母减轻负担,让他们能面对多事的亲朋邻居等。也有些是为了在工作场所掩饰自己。这类的形式婚姻,风险度是最低的,也没有什么复杂。唯一的问题是,向所有形式婚姻一样,长期维持是很难的。中国社会不是一个尊重隐私的社会。一个谎言,如果有四五个人知道(即使是家人),也很难长期不被揭穿。
第二类形式婚姻,父母并不知情,本人在外,逢年过节回家或者父母偶尔来访,对父母有个交代。这个就有一定的复杂了。因为形式婚姻,形式是根本。有时“配偶”虽然事先信誓旦旦,但到了要跟着回家去“探亲”时,就选择拒绝,这是没有办法的。因为毕竟并无法律依据。有些人事先写好合同,想约束彼此,但这类合同,绝大多数是无法强力兑现的。
第三类形式婚姻,需要过类似夫妻的生活,这个难度很高。因为很多此类婚姻从一开始就涉及四个人(男性的男朋友及女性的女朋友),不少这类形式婚姻的破裂,正是因为生活中的各种瓜葛。四个人都能共处,并非易事,大家只要想想两个人之间有多困难,就能理解了。
第四类形式婚姻,是需要给父母看结婚证的,也就是严格地讲,已经不是形式婚姻,而是弄假成真了。这个说实话,是有风险的。因为两个形式婚姻的人之间签的合同,在婚姻法面前是绝对不可能占上风的。如果出现问题,比如一人受伤、患病、死亡、留下债务等等,另一方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时候说我们是形式婚姻,彼此不承担责任,那是没用的。上次在上海和周丹律师吃饭,有从杭州来找我问问题的同志问这个问题。周丹说到他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两个人结婚后几个星期,男子遭遇车祸,父母赶到医院,理所当然地要求女同“妻子”履行责任。
最后一个问题,不是一类,是几乎所有形式婚姻都需要面对的。形式婚姻本来就是推搪的办法,并不解决真正的麻烦,实际上几乎永远会有随之而来的更大的麻烦,就是父母要求生孩子。两个并无爱情的人之间生育孩子,本身就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且不说。形式婚姻生了孩子,有时候会出现很尴尬的问题。曾有一位女性来信给我,她就是与其他三人结成两对形式婚姻并生了孩子。他们算是维持较久的,已经六年了。但现在孩子6岁了,逐渐看出端倪,不知为什么自己的爸爸老和一个男在一起,妈妈老和一个女的在一起,并开始对爷爷奶奶提起。后果大家可以自己想象了。
谈了这么多,大家应该知道我个人的看法了。虽然我理解很多人由于压力不得不考虑形式婚姻,但实际上能长久瞒住的并不多,而且一旦揭穿,对家人来讲,很多比当初被直接告知还要恶劣。所以有人问我形式婚姻的话,我一般是建议尽量避免。
如果必须要介入形式婚姻,有几点是必须要考虑的。
第一,即便是形式婚姻,也要有个“恋爱”的过程,要花时间相互了解。如果各自有爱人,应该介绍他们也接触。很多人觉得既然是形式婚姻,就无所谓了。最荒唐的是有次我在西湖边和朋友们喝茶的时候,一位东北的网友来电话,他网恋一位河南的同志,又认识了一位上海的女同,这位女同也在网恋南方另一城市的一位女同。四个人都没见过面,但准备一起搬到北京结成两对。我回答他,成功的可能是零。
第二,不要奢望依据合同等来约束对方的行为。所以才需要通过了解,知道对方的人品,是不是负责任的人。关键时刻,比如你父母来访,对方正好要和自己的爱人外出旅游,那时候,不论是空口承诺或成文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第三,结婚证绝不可轻易考虑,有很多不可预料的法律后果。
第四,孩子问题万万要慎重。现在很多人对养宠物都比对生孩子考虑得要多。把一个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是一个很大的责任,不可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