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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大声替捞尸人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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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在发表这篇文章之前,要申明一下。这篇文章与同志无关。感谢一个网友提供素材,也让我有机会大肆评论一下主流人群最近轰动的主流事件。

  10月30日,湖北3位大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少年,在长江湖北荆州宝塔湾溺亡。在打捞遗体时,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


以上的图文是这两天被各个媒体反复炒作的新闻

在所有媒体对此事的报道中,

以上的图文是这两天被各个媒体反复炒作的新闻

在所有媒体对此事的报道中,无一不反复提及“道德底线被突破”、“社会的悲哀”、“道德沦丧”、“愤怒”等等语句与字眼。似乎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丧尽天良”,对于照片上的当事人恨不能人人得而诛之。


说实话,在一同志网友给我发过来新闻链接看完之后的感觉是笑——冷笑。笑媒体的无知、矫情,以及那些本应该被嘲笑却故弄玄虚去嘲笑别人的人。


三位学生舍己救人的确是英雄行为,值得颂扬。但是对于那些从事有偿打捞的人,我们就应该去抨击与非难么?这让我联想到很多年前看过一部电影,说的是有很多中国人在日本靠“背尸”为生。就是将在家中故去的人的尸体背上灵车,从中收取酬劳。这样的工作普通日本人不愿意做,所以就有在日本谋生的中国人去做。付出劳动就得到相应的回报,不管背的是谁,这是日本人的工作观念。如果换

以上的图文是这两天被各个媒体反复炒作的新闻

在所有媒体对此事的报道中,无一不反复提及“道德底线被突破”、“社会的悲哀”、“道德沦丧”、“愤怒”等等语句与字眼。似乎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丧尽天良”,对于照片上的当事人恨不能人人得而诛之。


说实话,在一同志网友给我发过来新闻链接看完之后的感觉是笑——冷笑。笑媒体的无知、矫情,以及那些本应该被嘲笑却故弄玄虚去嘲笑别人的人。


三位学生舍己救人的确是英雄行为,值得颂扬。但是对于那些从事有偿打捞的人,我们就应该去抨击与非难么?这让我联想到很多年前看过一部电影,说的是有很多中国人在日本靠“背尸”为生。就是将在家中故去的人的尸体背上灵车,从中收取酬劳。这样的工作普通日本人不愿意做,所以就有在日本谋生的中国人去做。付出劳动就得到相应的回报,不管背的是谁,这是日本人的工作观念。如果换到中国来,是不是背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尸体就按价给钱,不幸背了一个“伟人”的尸体就不能收钱?因为收了钱就是昧良心,就是丧尽天良?

 

所以我由这个故事转嫁过来,我不禁要问,是不是因为这三个人是“舍己救人的大学生”,那么这些常年从事尸体打捞工作的人就不应该收钱?就应该无偿的为人民服务?如果是自己游泳淹死的就收多少也天经地义?如果对于劳动者还能说出这样“同工不同酬”的话只能源自一个阶层,那就是“特权”。由此我不禁想再问一句,是怎么样的一种生活境遇能让照片上的老者不在家安度晚年,而去危机四伏的江中从事这项危险、不体面、还没事遭人骂的工作。

 

人,生来都是有尊严的。如果一个人到老都不拾起尊严的话,那只有一个原因——为了生存。一个人如果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安全感,何谈尊严与道德的高尚?而照片上的老者也只是做了一件已经不知道做了多少次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去打捞尸体为的就是赚钱—我想这个道理只要出了中国,到哪都讲的通。

 

尸体是照片上的老者打捞上来的,已经毋庸置疑了,因为套用一句流行语叫有图有真相。所以,我想接着问:我们伟大的政府职能部门当时干什么去了?那些公安、消防等各部门的官员、从业人员干嘛去了?难道你们强大到连几具尸体都打捞不上来么?难道你们的高科技手段和现代装备只能拜这些机帆船、渔网、破麻绳等农耕打捞手段的下风么?是因为互相推诿,不敢承担责任?还是懒得给自身惹麻烦所以避而远之?还是怕下水了却没有捞上来到时候丢面子?既然你们不做,那么就只有让这些私人打捞队做。现在人家把尸体打捞出来后又跳出来说“个体打捞者挟尸要价”,那请问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国营打捞队”又在哪里呢?三具尸体3.6万元,平均一具1.2万元,这个价格在很多大城市连一平米的房子都买不起,难道我们所颂扬的英雄的尸体还不值我们那些大城市一平米的房价么?


这又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西安外事学院一女生“自杀”,校方在其家属赶来认尸前将尸体强行火化,只交给其家长一盒骨灰。与“挟尸要价”相比,这算不算是毁尸灭迹呢?与“挟尸要价”相比,这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人造悲剧是不是更让人感到悲哀与愤怒呢?但是,又有哪家媒体或公众会去关心呢?

 

一则新闻报道是应该从双方立场出发,深入调查事实真相,最后客观的陈述给公众,因为公众自有判断力。而不是一味的凭借个人主观意愿与判断,片面的、带有煽动性的去断章取义,因为这很失公允,很危险,很幼稚。

京京同心-男孩久久网 到中国来,是不是背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尸体就按价给钱,不幸背了一个“伟人”的尸体就不能收钱?因为收了钱就是昧良心,就是丧尽天良?

 

所以我由这个故事转嫁过来,我不禁要问,是不是因为这三个人是“舍己救人的大学生”,那么这些常年从事尸体打捞工作的人就不应该收钱?就应该无偿的为人民服务?如果是自己游泳淹死的就收多少也天经地义?如果对于劳动者还能说出这样“同工不同酬”的话只能源自一个阶层,那就是“特权”。由此我不禁想再问一句,是怎么样的一种生活境遇能让照片上的老者不在家安度晚年,而去危机四伏的江中从事这项危险、不体面、还没事遭人骂的工作。

 

人,生来都是有尊严的。如果一个人到老都不拾起尊严的话,那只有一个原因——为了生存。一个人如果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安全感,何谈尊严与道德的高尚?而照片上的老者也只是做了一件已经不知道做了多少次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去打捞尸体为的就是赚钱—我想这个道理只要出了中国,到哪都讲的通。

 

尸体是照片上的老者打捞上来的,已经毋庸置疑了,因为套用一句流行语叫有图有真相。所以,我想接着问:我们伟大的政府职能部门当时干什么去了?那些公安、消防等各部门的官员、从业人员干嘛去了?难道你们强大到连几具尸体都打捞不上来么?难道你们的高科技手段和现代装备只能拜这些机帆船、渔网、破麻绳等农耕打捞手段的下风么?是因为互相推诿,不敢承担责任?还是懒得给自身惹麻烦所以避而远之?还是怕下水了却没有捞上来到时候丢面子?既然你们不做,那么就只有让这些私人打捞队做。现在人家把尸体打捞出来后又跳出来说“个体打捞者挟尸要价”,那请问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国营打捞队”又在哪里呢?三具尸体3.6万元,平均一具1.2万元,这个价格在很多大城市连一平米的房子都买不起,难道我们所颂扬的英雄的尸体还不值我们那些大城市一平米的房价么?


这又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西安外事学院一女生“自杀”,校方在其家属赶来认尸前将尸体强行火化,只交给其家长一盒骨灰。与“挟尸要价”相比,这算不算是毁尸灭迹呢?与“挟尸要价”相比,这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人造悲剧是不是更让人感到悲哀与愤怒呢?但是,又有哪家媒体或公众会去关心呢?

 

一则新闻报道是应该从双方立场出发,深入调查事实真相,最后客观的陈述给公众,因为公众自有判断力。而不是一味的凭借个人主观意愿与判断,片面的、带有煽动性的去断章取义,因为这很失公允,很危险,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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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一同志网友给我发过来新闻链接看完之后的感觉是笑——冷笑。笑媒体的无知、矫情,以及那些本应该被嘲笑却故弄玄虚去嘲笑别人的人。


三位学生舍己救人的确是英雄行为,值得颂扬。但是对于那些从事有偿打捞的人,我们就应该去抨击与非难么?这让我联想到很多年前看过一部电影,说的是有很多中国人在日本靠“背尸”为生。就是将在家中故去的人的尸体背上灵车,从中收取酬劳。这样的工作普通日本人不愿意做,所以就有在日本谋生的中国人去做。付出劳动就得到相应的回报,不管背的是谁,这是日本人的工作观念。如果换到中国来,是不是背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尸体就按价给钱,不幸背了一个“伟人”的尸体就不能收钱?因为收了钱就是昧良心,就是丧尽天良?

 

所以我由这个故事转嫁过来,我不禁要问,是不是因为这三个人是“舍己救人的大学生”,那么这些常年从事尸体打捞工作的人就不应该收钱?就应该无偿的为人民服务?如果是自己游泳淹死的就收多少也天经地义?如果对于劳动者还能说出这样“同工不同酬”的话只能源自一个阶层,那就是“特权”。由此我不禁想再问一句,是怎么样的一种生活境遇能让照片上的老者不在家安度晚年,而去危机四伏的江中从事这项危险、不体面、还没事遭人骂的工作。

 

人,生来都是有尊严的。如果一个人到老都不拾起尊严的话,那只有一个原因——为了生存。一个人如果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安全感,何谈尊严与道德的高尚?而照片上的老者也只是做了一件已经不知道做了多少次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去打捞尸体为的就是赚钱—我想这个道理只要出了中国,到哪都讲的通。

 

尸体是照片上的老者打捞上来的,已经毋庸置疑了,因为套用一句流行语叫有图有真相。所以,我想接着问:我们伟大的政府职能部门当时干什么去了?那些公安、消防等各部门的官员、从业人员干嘛去了?难道你们强大到连几具尸体都打捞不上来么?难道你们的高科技手段和现代装备只能拜这些机帆船、渔网、破麻绳等农耕打捞手段的下风么?是因为互相推诿,不敢承担责任?还是懒得给自身惹麻烦所以避而远之?还是怕下水了却没有捞上来到时候丢面子?既然你们不做,那么就只有让这些私人打捞队做。现在人家把尸体打捞出来后又跳出来说“个体打捞者挟尸要价”,那请问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国营打捞队”又在哪里呢?三具尸体3.6万元,平均一具1.2万元,这个价格在很多大城市连一平米的房子都买不起,难道我们所颂扬的英雄的尸体还不值我们那些大城市一平米的房价么?


这又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西安外事学院一女生“自杀”,校方在其家属赶来认尸前将尸体强行火化,只交给其家长一盒骨灰。与“挟尸要价”相比,这算不算是毁尸灭迹呢?与“挟尸要价”相比,这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人造悲剧是不是更让人感到悲哀与愤怒呢?但是,又有哪家媒体或公众会去关心呢?

 

一则新闻报道是应该从双方立场出发,深入调查事实真相,最后客观的陈述给公众,因为公众自有判断力。而不是一味的凭借个人主观意愿与判断,片面的、带有煽动性的去断章取义,因为这很失公允,很危险,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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