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组织定名为京京同心牡丹园协会,由京京同心志愿者发展中心创办,北京市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部分医院协办。本协会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力图发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崇尚科学。本协会为北京市及周边地区男同志和关心理解同志的人士自愿联合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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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本组织定名为京京同心牡丹园协会,由京京同心志愿者发展中心创办,北京市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部分医院协办。
  2、本协会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力图发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崇尚科学。
  3、本协会为北京市及周边地区男同志和关心理解同志的人士自愿联合的社会团体。
  4、本协会的宗旨是遏制性病、艾滋病传播,提高同志的自我认同意识,宣传和提倡安全性行为,舒缓同志的心理压力和情感困惑,协助媒体关于同志的报道,树立健康的同志形象,为改善整个同志群体的生活现状贡献力量。
第二章 活动范围
  1、开办同志交流平台,为同志提供心理、情感和疾病相关的咨询,提供各种相关信息。
  2、开展外展活动,到同志聚集点宣传安全性知识,派发性安全保健用品。
  3、提高同志群体预防性病、艾滋病意识,促进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4、监督本地媒体关于同志的报道,对不负责任和不科学,包含歧视、误导成分的报道提出抗议。争取与媒体合作,使相关报道客观、公正。
  5、组织健康的同志活动,促进同志交流,丰富同志生活。
  在相互尊重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协助政府(各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北京市各区县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其他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的相关活动。
第三章 志愿者
  由具备奉献敬业精神、有较为丰富生活阅历和良好自身素质,热爱公益事业并具有一定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对同性爱人群有所了解的志愿者组成。
  1、协会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协会核心人员的成员性质为个人成员,个人决定成为或不成为志愿者。
  3、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语言沟通能力和交流技巧。
  组织志愿者管理原则与程序:
  1、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每一名成员都有权根据本章程参与协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工作组核心成员会议,核心成员会议委托协会负责人行使协会日常事务管理职能。
  核心成员会议的职权是:制定及修订协会章程,选举及罢免工作组成员,审议协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工作计划,决定协会其它重大事宜。
  协会会长的职权是:组织实施协会员大会的各项决议,协调协会日常工作,筹备、召集组员大会和其他临时会议,招募并任用、安排志愿者队伍,协会日常费用的报销、财务审核及资产管理。
  2、核心成员会议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召开一次年度大会,对协会成员进行评议和选定。会议须由三分之二协会核心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大会决议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协会核心人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协会核心成员由十五至三十人组成(含协会会长、秘书长)。
  4、协会核心成员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换届须在每年一月底前完成交接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副会长1至2名,由协会核心人员大会及会长任命、罢免,并对会长负责,同时须接受全体核心人员的监督。设置现场干预组、活动组、信息管理组、宣传教育组。志愿者根据自身特长参与各职能组具体工作,各职能负责人一名,各职能组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范围如下:
  现场干预组:以“京京同心牡丹园协会”的名义有计划地开展公园、大学校园、厕所、农民工工地、酒吧、浴池等同志活动场所的干预、防止性病、艾滋病工作,达到改变目标人群健康性爱的方式;联络收集各同志小组活动信息(包括QQ群、各自发组织的健康活动及聚会等),提供其它团队的外展相关活动信息;策划和组织相关外展活动以及对活动的分工、执行等。
  活动组:策划每次活动。主要负责活动内容整排、场地选择、节目编排、邀请嘉宾,做到具有良好的可执行性。活动要围绕主题进行并尽量精简,确定详细预案以及活动的前期准备确定活动预算。
  信息管理:组建、管理信息员队伍,编辑和发布工作组信息。包括建立网站及发布健康咨询、外展信息、活动报告、活动总结,搜集相关非政府组织防艾信息及活动;负责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与兄弟网站联络交流;完成工作组重要文档的存档备案工作;完成相关文件调研和起草工作;及时更新网站,以“京京同心牡丹园协会”的名义访问其它知名同志或组织网站,提高网站点击率。
  宣传培训:安排每月的培训工作,使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长期进行下去;定期给新志愿者进行外展技巧、艾滋病知识、非政府组织相关培训;介绍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工作经验;确定每月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主题、培训方式及培训地点。
  协会内部实行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和方法的制度,有计划地开展专题培训。
  协会将积极为志愿者争取外部的相关业务培训、交流机会。
第五章 工作制度
  1、经过培训后参加工作,志愿者应努力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提高。
  2、志愿者在工作上应服从工作组的指导,积极配合协会开展有关工作,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3、接受各种任务后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应根据安排准时到岗,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组长安排替岗的志愿者,以免耽误工作。
  4、在工作中涉及经济问题时应遵守节约、高效的原则。
  5、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秘密。
  6、志愿者应充分发挥在同志人群的影响力,以尊重、平等的态度开展各类形式的工作和活动。内容包括面对面宣传教育、同伴教育、安全套推广等。
  7、未经允许严禁向外界透露本协会成员的私人信息和组织工作内部信息。
  8、严禁散布、传播、夸大、透露违法或不实信息,或有可能引起恐慌的、消极的、负面的信息。
  9、不得将私人情绪和观点带入工作,包括厌恶或私人喜好的态度,激烈的言辞,对事物的极端评论,对对方的直接否定和打击,直接影响对方情绪的言语等。
  10、要把志愿者工作和个人私事分开,在工作时间内不允许以志愿者工作为借口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志愿者在本协会工作以外的活动不受本章程约束。
  11、志愿者不能以志愿工作者的名义或便利,开展与志愿工作无关的活动,更不能以志愿者身份进行牟利及各种交易活动,不能以志愿者名义从事非法活动以及故意过失的对公众意识造成不良影响。
  12、自觉维护志愿者的形象。志愿者应以身作则,注意自身的性安全,若发现本身不注重性安全或因个人行为影响协会声誉的志愿者,将取消其成员资格。
  13、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对违背本协会宗旨或损害本协会声誉的成员,本协会将取消或暂停其成员资格,并在协会内发布相关公告。
第六章 日常管理
  1、协会活动通过网站、QQ群、电话、短信和邮件组的方式发布和联系。
  2、各种证明、请示、报告、介绍信及协议书的盖章必须经协会会长同意,并做好登记,做到有据可查。
第七章 资料、档案及财务、资产管理
  1、业务资料、档案均实行专人管理,并遵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协会工作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经费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志愿者中分配。
  3、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协会财务由专人负责管理。所有财务工作符合国家规定和资金提供者的财务管理要求,并接受协会核心人员大会和资金提供者的监督。每月由协调组在协会内公开相关财务报表。
  4、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终止前,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和资金提供者的要求进行清算,处理善后事宜。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资金提供者及全体组员的意愿安置处理。
第八章 招募和考绩制度
  1、本协会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志愿者。
  2、协会新进志愿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跟班和培训,以保证志愿者具备基本防艾知识和外展的基本经验。新进志愿者能否成为正式组员,须经过协会的核心人员大会的集体考核和评议。
  3、协会实行严格的内部考绩制度,协会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协会各项工作,无特殊情况连续3次或年度内累计8次不参加活动者,原则上做自动退出处理。如重新加入协会需经组员大会的考核和批准。
  4、所有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者,给予一定的表扬。对长期工作完成不良或严重违反本章程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者,采取教育、警告、劝退,直至开除的处理。
第九章 违规制度
  1、未经正式书面委托,任何志愿者成员不得以协会的名义、标志和有关部门资料在社会上组织活动、募集赞助或与境内外其他团体或个人建立组织联系。
  2、此类情况如有发生,协会对之不予承认,不承担责任,必要时将对当事者进行法律追究。
  3、任何志愿者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
  4、从事志愿者活动时应遵守中国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一切违背协会管理规定并触犯中国政府法律所造成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章 附则
  1、本章程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出入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2、本章程为二OO九年六月版本。
  3、京京同心牡丹园协会章程修订,须报协会核心人员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立即生效。
  4、京京同心牡丹园协会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西里20号
  5、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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